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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敬仁论点(二则)

深度廉政话题,简单厘清一个判断

【深度廉政话题】如果一个党员领导干部,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,不讲"法"而满口"善",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不良用心,值得警惕。

核心判断:以"善"代"法",实为徇私。当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回避法治和纪律,转而大谈"善"字经时,往往不是真正的行善,而是以"做好人"为幌子,行破坏规矩之实。具体而言,其用心可能有以下几层:

一、通常搞"好人主义",维护私利

有的干部打着"行善""帮人"的旗号,对违纪违规者网开一面,该处分不处分,该问责不问责。正如《深圳特区报》披露的案例:某局党委书记在下属因行贿犯罪被判刑后,仅做岗位调整而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,以"申诉"为由拖延执行,实质是拿组织原则做人情。

二、以"善"乱法,消解制度权威

《周礼》"六廉"制度中,"廉善"虽居首位,但始终以"廉"为本——即一切善行都必须在廉洁守法的框架内运行。脱离法治轨道的"善",不是真善,而是私恩、私惠,最终损害的是组织权威和制度公信力。

三、规避监督,营造"个人恩惠"

不讲法而讲善的干部,往往试图用个人"恩德"替代制度规范,让下属感恩于个人而非敬畏于法纪。这种做法的本质是:用"私恩"替代"公法",把组织资源变成个人笼络人心的工具。

四、为违纪违法铺路

从大量案例来看,"小洞不补,大洞吃苦"。许多腐败分子正是从"行善""人情往来"开始,逐步突破纪律底线,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。

总之,再说一次,当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讲"法"而满口"善"时,很可能是以"善"为遮羞布,行徇私枉法之实。真正的善,必须建立在法治和纪律的基础之上,否则就是"伪善",最终害人害己、贻误事业。

【简单厘清一个判断】

我们国家当前的问题并不是“衰败并发症”。从国内看,我国经济“韧性强”、“潜力大”、“活力足”,民生持续改善,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科技创新持续突破,社会大局保持稳定,在发展中会遇到阶段性难题、结构性矛盾,这是现代化进程中各国普遍会出现的正常挑战,不完全等同于衰败。任何时代的发展,都离不开坚守良知、踏实尽责的人。无论是公职人员、企业家还是社会公益参与者,守底线、负责任、心怀大众的人,确实是社会宝贵的力量。国家也有完善的法治体系,保护合法履职、合法经营的人,约束各类违法行为,引导社会向善向好。发展总有困难,矛盾可以逐步治理,看待社会还是要立足客观现实,区分“发展中的问题”和“整体衰败”,也不必过度悲观。在悲观主义中保持乐观的态度和感觉。且行且珍惜!

【作者简介】马敬仁,教授,法学(政治学)博士,政治学、公共管理专业教授;中国行政区划与区域发展促进会行政管理与体制改革专委会主任;全国考委公共管理专委会委员、深圳市体改会副会长、深圳红心养老产业研究院院长;曾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、深圳市决咨委委员、市人大经济工委委员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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